查營業稅籍 瞄準網路賣家
營業稅稅籍清查4月啟動。國稅局將自4月1日起,執行長達九個月的稅籍清查作業,包括時下流行的網購行為,網路賣家此次也在稅籍清查範圍。
財政部表示,若有登記不合規定者,稽徵機關除通知限期補辦外,還會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逾期未補辦者,得連續處罰。但業者若經主管稽徵機關第一次通知限期補辦時,即依限補辦者,可免予處罰。
財政部表示,營業人稅籍資料的正確與完整,是政府掌握稅源重要依據,各國稅局將自4月起至12月底止,進行全國性的營業稅稅籍清查作業。
財政部說,這項調查行動將由稅捐機關實地訪查轄內公司、行號及網路交易資料查察,以查明有無業者未依規定辦理變更、未辦營業登記擅自營業或擅自停歇業等情事。國稅局會視各自轄區需要,選定重點清查項目,並以掌握正確稅籍,避免投機漏稅做為行動目標。
以北區國稅局為例,今(2014)年除將清查轄區內營業人的營業登記情形外,也將清查網路交易營業人,是否有未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而擅自營業的情形。另外,從事美容醫學的醫療院所、提供坐月子服務的產後護理機構及月子中心的營業情形,也在調查之列。
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及31條規定,營業人在開始營業及停、復業前,應辦理營業及停、復業登記。另外,營業人申請營業登記事項有變更或營業人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時,亦應在事實發生之日起15日內,申請變更或註銷營業登記。
個人如係利用網路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者,一旦當月銷售額已達8萬元(銷售勞務為4萬元)以上者,也需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並報繳稅款。
【2014/03/04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