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繳稅款
政府掌握所得稅稅源最主要的制度即是「扣繳」。本國人或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包括薪資在內的固定及非固定收入,多數都要按月預先扣繳一筆所得稅。
所得稅扣繳稅款輕重,取決於扣繳稅率,居住者與非居住者負擔不同。以薪資為例,居住者有2種稅率選擇方式,一是按5%的固定稅率扣稅; 一是由財政部每年編定「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扣繳單位再按納稅人事先填報的扶養親屬人數,每月查表課稅。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薪資扣繳稅率為18%,但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以下者,只需扣繳6%。
所得稅扣繳制度存在的目的,在疏減納稅人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一次繳納全年所得稅的資金壓力。
特別是受薪者,按月扣繳所得稅的機制形同分期繳稅,可避免繳稅壓力集中在每年5月結算申報季。
【2012/12/24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 @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