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打國際電話洽公 可報支 分類: 營利事業所得稅, 稅務法規 | 2 1 月, 2013 at 1:00 上午 手機打國際電話洽公 可報支 臺南市陳小姐問:因公司經營外銷業務,常需使用私人手機打國際電話,可不可以列報費用? 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答覆:公司負責人或業務人員因國際時差關係,於下班後利用私人電話與國外客戶接洽業務;或出差期間利用私人電話與公司或國內、外客戶接洽業務的電話費,可以憑電信事業出具的收據及附有註明受話人電話號碼的國際長途電話費清單,報支電話費用。 【2012/12/28 經濟日報╱ 本報訊】 @ http://udn.com/ 您也不能錯過以下文章: 收到繳款書時,應儘速繳納,以免被強制執行 外國人居留逾183日 離境前應報稅 公司列報交際性質的支出有限額,申報時要特別注意 營業人將商品暫借交付銷售商展售者原則上仍應於發貨時開立發票 公司自動補報漏稅額,應注意適用盈虧互抵之規定 稅務問答╱外銷違約賠償金 公司可列報損失 營利事業為推展業務,多樣化之促銷活動所支付費用,係屬「交際費」或「廣告費」性質之區分 列報佣金支出 留意二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