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 稅務法規

房地合一稅修法 個人、境內外法人兩年內交易皆課45%

打炒房!行政院院會明日將通過房地合一稅修法,財政部長蘇建榮晚間受訪指出,房地合一稅修法版本是延長短期持有時間,包括自然人、境外法人皆然,此外也將境內法人比照自然人稅人,但排除建商等起造者。蘇建榮表示,房地合一稅2.0修法後,上路時間要由行政院定之,預計一樣會有「日出條款」,一部分適用新制,一部分適用舊制。

房地合一稅2.0修法,針對自然人方面,現行持有期間一年內課45%重稅,調整為持有兩年內課45%稅率;稅率35%適用對象,現為持有超過一年、未逾兩年者,調整為超過兩年、未逾五年;原稅率20%適用對象,現為持有超過兩年、未逾十年者,調整為持有逾五年、未逾十年。至於持有超過十年者,稅率則維持現行的15%。

針對境外法人,現行持有房地一年以內交易,稅率為45%,將調整為持有兩年內交易,就要課45%;現行持有逾一年交易,稅率為35%,將調整為持有逾兩年交易,就要課35%。

針對境內法人,現為併入營所稅申報,適用稅率20%;未來修法後,則是完全比照自然人持有期間應課稅率,最高課45%,以抑制炒房。

至於囤房稅,蘇建榮表示,沒有所謂「版本」,本來就是中長期規劃,未來再視房市發展檢討。暫時不推囤房稅的原因,蘇建榮指出,一方面打擊面較大,要審慎思考,例如因繼承、祖厝等原因,並非投機囤房,要避免傷及無辜;另一方面也擔心重蹈南韓覆轍,擔憂租金轉嫁到租屋族。

經濟日報 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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