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健保, 稅務法規

年終提前/獎金換名目 仍要課補充保費

年終提前/獎金換名目 仍要課保費

二代健保還沒上路,就已傳出民間企業打算提前發放年終獎金,並更改獎金名目來規避補充保費。不過,健保局說,只要薪資或獎金的性質不變,就需課徵保費。衛生署健保小組副召集人曲同光表示,何時發放年終獎金,屬於企業自主營運範疇,且提前發放獎金只有暫時效果;明年二代健保上路後,無論何時發放,都得依法扣繳補充保費。

曲同光說,雇主補充保費計費的基礎,是以雇主每月支付薪資所得總額,與受雇者每月投保金額總額之間的差額來計收;發放類似津貼性質的補助費用,仍屬所得稅法的薪資所得,雇主還是會被課以百分之二的補充保費。

他說,只要實質認定具有獎金性質,員工還是需繳交補充保費,「明年二代健保上路後,健保局會作合理、實質的認定。」

二代健保尚未上路,已經出現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作法。曲同光表示,能否如期收到足額補充保費,要等明年二代健保上路後才知道,現在暫時無法評估對補充保費的影響。

【2012/11/10 聯合報/記者黃文彥/台北報導 】@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