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 稅務法規

富人買房2招避稅 被盯上

富人買房2招避稅 被盯上

房地合一稅上路後,房屋市場出現不少「公司買、賣公司」,「左手賣右手」的交易。業者說,這是現在最流行的兩大避稅手法,國稅局已盯上,有破解之道。

瑞普萊坊市場研究部副總監黃舒衛表示,舊房產稅制時代,由於外資公司投資房產獲利,只需課稅20%,比國內公司或個人投資獲利併入綜所稅最重45%,省稅不少,有錢人一度流行在海外設紙公司後購買豪宅。

去年房地合一上路後,房產獲利採分離課稅,只要是境外公司,最低35%起跳,最重45%,相較以國內公司或個人名義購屋投資,稅負反而重,過去一年多來,透過海外紙公司購買豪宅情況,幾乎不復可聞。

近半年來豪宅市場交易回溫,根據謄本資料,不少有錢人成立投資公司,再以公司名義購買豪宅。市場也傳出,有些人將名下房子轉給自己的投資公司後,然後把公司連同名下資產整個賣掉。

高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所長陳碧源表示,這種交易由於是以公司股權移轉方式,房屋所有權並未移轉,確可避開房地合一稅,國稅局早已注意,針對這類公司買賣加強查核,如果公司沒有其他營業項目,就會以實質課稅原則,認定是規避稅捐,要求補稅。

房地合一上路後,將個人名下豪宅賣給自已擔任大股東的公司,俗稱左手賣右手的交易,也明顯增多。黃舒衛表示,這類交易成交價常會高於市價,主要是房地合一稅採獲利才課稅,公司以較高價格買進,日後出售時,獲利相對會減少,甚至低於買進價格,可免課房地合一稅,還可認列虧損。

他表示,左手賣右手的交易,房子多是在房地合一稅上路前取得,有錢人把房子賣給自已公司,可適用舊制房產稅,稅額較低,轉給公司後,地價稅、房屋稅等持有成本,可列為費用扣除,可省下不少稅金。

陳碧源說,國稅局對這類左手賣右手的關係人交易,已列為重點稽查,日後公司出售,除了要求鑑價報告,也會追查金流查稅。

2017-06-25  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