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 稅務法規, 自用住宅

多屋族申報將起跑 勾選自住宅 房屋稅高優先

多屋族申報將起跑 勾選自住宅 房屋稅高優先

多屋族申報將起跑。財政部官員表示,最晚在8月10日前,各地方稽徵機關將對全國總歸戶擁有4戶以上房屋的民眾寄發通知函,民眾應在收到2個月內回函,決定符合自住標準的房屋中,哪幾間將申請適用自用住宅房屋稅,估計影響戶數達70萬戶、人數為13.8萬人。

為改善投資客囤房問題,財政部今年祭出「囤房稅」,提高非自用住宅的房屋稅率,並訂出自用住宅的認定標準,7月起生效。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許慈美說明,新制下想申報為自用住宅,必須符合無出租使用;本人、配偶與直系親屬有實際居住,並限定全國合計上限3戶等條件。

為了方便屋主提出自住申請,許慈美表示,各地方稽徵機關已陸續寄發,最晚8月10日前將收到「輔導自住房屋申請」通知函,不同縣市將各自收到一張,民眾應在收件後2個月內,辦理郵寄、鄰櫃回覆,勾選哪幾間房屋申報是自用住宅。以8月10日收到為例,最晚要在10月10日前回函。

舉例來說,陳先生家裡共5間房屋,與妻子、父母子女,分別住在5間房屋,這時候因為自用住宅限定3戶上限,就必須做出選擇,「一般來說,是選擇房屋稅率比較高的地區較有利」。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也說,通常大樓房屋稅會高於公寓;高樓層高於低樓層,建議多屋族應檢視往年房屋稅稅單,計算哪些房屋變成非自用住宅的稅負增加最多。

許慈美另強調,對持有4戶以下房屋的民眾,財政部雖然不會寄通知函,民眾理論上都可以申報為自住房屋,繳比較低的稅率,但後續查稅如果發現不符合自住標準,不但會補稅,還將連帶罰鍰。

【AA2版+吳泓勳/台北報導】中國時報 2014.07.17 http://money.chinatime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