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所得稅, 稅務法規

外銷收入歸屬年度 報關郵戳日期認定

外銷收入歸屬年度 報關郵戳日期認定

彰化市羅小姐問:營利事業外銷貨物或勞務,該如何認定銷貨收入歸屬年度?

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答覆:營利事業外銷貨物或勞務,其銷貨收入之歸屬年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外銷貨物應列為外銷貨物報關日所屬會計年度之銷貨收入處理。但以郵政及快遞事業之郵政快捷郵件或陸空聯運包裹寄送貨物外銷者,應列為郵政及快遞事業掣發執據蓋用戳記日所屬會計年度之銷貨收入處理。二、銷售與外銷有關之勞務或在國內提供而在國外使用之勞務,應列為勞務提供完成日所屬會計年度之銷貨收入處理。該分局提醒:營利事業如有應收國外佣金收入,其權責發生之日期,應以交易完成日為準,亦即以廠商已經依照商業信用狀或委託購買證件裝船之日為準。

【2013/01/17 經濟日報╱本報訊】 @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