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一例一休 擴大書審、執行業務者所得稅有優惠
勞基法一例一休實施後,員工的加班費增加了企業的薪資成本。財政部為了鼓勵企業主落實勞基法政策,推出擴大書審的營利事業純益率打九折、執行業務者費用率加 10% 的稅負優惠,不過適用條件及相關文件的準備仍須留意。
因施應勞基法一例一休(周休二日)的實施,增加了企業的薪資成本,財政部日前指出,為了鼓勵雇主落實勞基法照顧員工權益及合理反應該制度對於人事費用之影響,全年收入3,000萬元以下,適用擴大書審的營利事業,符合條件並備齊資料者,其適用的純益率可按106年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的九折計算,適用擴大書審的營利事業約可較以往省下10%的稅額。執行業務者採費用率核定者,亦有稅賦優惠,費用率可加 1%。
擴大書審純益率九折適用條件
財政部日前發布「106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擴大書審實施要點),適用擴大書審的營利事業如果因周休二日新制,增加薪資成本而降低帳載結算純益率,符合下列二條件者,在向稅局申報時檢附「106年度受勞基法新制影響成本費用分析表」,其適用的純益率可按 106年擴大書審要點之純益率標準之 90% 計算:
1. 依法為員工投保勞保及健保;
2. 給付員工薪資已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扣繳。
該分析表中,須載明 106 年度較 105 年度增加之員工人數、薪資費用、加班費、勞健保費用等項目。同時還要勾選是否達到上述兩規定,及是否備妥受影響之成本費用相關資料,以備稅局調閱審查。
不過,對適用擴大書審的營利事業來說,由於其規模較小,可能無能力備齊帳證,其課稅所得亦是由收入乘以純益率而得,若要適用符合一例一休的條件獲得純益率打九折的優惠,必須要有薪資費用、加班費等紀錄,而對適用擴大書審的營利事業來說,提供這些紀錄雖並非帳證,但實務上部分營利事業薪資資料並不確實,因此並非所有適用擴大書審的營利事業均有能力享受優惠。
分期按時繳稅 仍可適用擴大書審
106 年擴大書審實施要點的公布還有一個重點,營利事業無法在規定期限內一次繳清所得稅,可以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稅款,經核准後每一次繳款均按時繳納者,仍可以適用擴大書審以純益率計算所得。
執行業務者費用率加1%
適用條件因一例一休增加薪資成本,同樣可獲得稅負優惠者,除了適用擴大書審的營利事業之外,日前財政部公布綜所稅 106 年度各類所得之相關標準,其中執行業務者的費用率加 1%。適用優惠時,執行業務者須於申報時檢附「106 年度執行業務者、其他所得者受勞動基準法週休二日新制影響聲明書」、員工投保勞保、健保資料、加班時數等相關資料,並切結屬實供稅局查核。另外其他所得中之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比照執行業務者辦理。
總結來說,因應一例一休實施造成營利事業薪資費用增加,屬於查帳申報(全年收入超過 3,000 萬元)的案件,所增加的費用可核實認列;營利事業擴大書面審核的案件由於採標準化純益率無法反映增加之費用,因此採其純益率打九折。執行業務所得者以費用率核定時,其費用率可加 1%。
私人補習班等,實質受惠較多
此項政策頒布後,在實務上也產生了一些回響:
1. 應明確表達備妥供稅局調閱審查之相關資料,僅限於人事費用之相關資料,而不涉及其他帳證。否則實務上營利事業將顧慮無法提示帳證,擔心遭採較高的同業利潤標準逕決而卻步。
2. 營利事業擴大書審採純益率打九折,執行業務者之書面審核應該也打九折,較有實益。因實務上執行業務者少有申報即採費用率申報,或遭逕決採費用率核定者,況且採費用率者可想像難以符合前述條件適用優惠。
3. 執行業務者之費用標準皆低於 50%,而其他所得之私人辦理補習班等皆高於 50%。後者甚至有費用率高達 85% 者,實務上申報時可能逕採費用率申報,應該屬於本政策真正受益者。
2018-04-02 會計研究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