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 稅務法規, 電子發票

問答/電子發票核銷 須賣方加蓋專用章

問答/電子發票核銷 須賣方加蓋專用章

台南市某區公所會計陳小姐詢問:電子發票證明聯沒有記載營業人名稱及地址,如何做為核銷經費的憑證?

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答覆:區公所等政府機關採購憑證需要註明賣方營業人名稱及地址,由於目前電子發票證明聯沒有相關欄位,機關可請賣方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以辦理經費核銷。該分局建議政府機關,多以接收無紙電子發票方式代替索取紙本電子發票,不但可以避免上述困擾,同時可以為環保盡一份心力。

2015-01-26  經濟日報 台南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