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法規

勞退準備金 設大統條款

勞退準備金 設大統條款

大統長基黑心油案,爆出勞工退休準備金嚴重不足的案外案,勞委會主委潘世偉昨(30)日表示,目前正研議修正勞動基準法第56條,要讓舊制勞退準備金在勞工退休前足額提撥。據指出,此修正案將趕在立法院本會期送審。

潘世偉表示,多數舊制雇主都是在有員工要退休前,才把錢放進專戶,再讓員工提走,並沒有按月提撥,勞委會非常重視這件事。

現行勞退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規定,勞退準備金由各事業單位依每月薪資總額2%至15%範圍內按月提撥,提撥率由雇主考量勞工工作年資、薪資結構、最近五年勞工流動率、今後五年退休勞工人數等擬定。

潘世偉指出,他希望能從勞退準備金下手,修訂勞基法,要求雇主應每年檢視專戶額度,預估未來一年有多少人退休,準備金需達到什麼程度。

針對沒有按時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或提撥不足的八萬多家事業單位,勞委會今年已要求地方主管機關全面性清查,若違法將依法裁處。

【2013/10/31 經濟日報╱記者葉小慧/台北報導】 @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