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8月4日起,出進口廠商英文名稱預查及登記全面線上申辦、出進口廠商英文名稱登記及變更登記更方便。
目錄
出進口廠商登記新制規定
- 110年8月4日起,全面實施出進口廠商英文名稱預查及登記線上辦理;另原來規定申請登記英文名稱與其他已登記廠商僅有一般非專業名詞、地名、名詞單複數及詞類變化之差異,不得登記,新制度已予以放寬;此外,貿易署將依據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提供的資料,更新出進口廠商統一編號、中文名稱、組織、代表人、負責人及地址等資料,廠商不必提出申請變更。
- 申請出進口廠商英文名稱預查及辦理登記前,應先查詢擬預查及登記之英文名稱,是否已有著名註冊商標在先;出進口廠商若以他人著名註冊商標之文字作為英文名稱登記,經判決侵害商標權而需變更名稱者,應依規定向貿易署辦理變更登記。
- 貿易署已依據經濟部商業署提供公司、商業登記資料及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英譯系統轉換之英文地址資料,主動更新出進口廠商地址資料。
如何確認要申請英文名稱是否可登記?
- 登記出進口廠商英文名稱,可先用國貿局登記系統查詢,是否有跟其他公司重覆,再送出申請,
- 國貿局出進口廠商登記系統
國貿局英文名稱申請流程
可參考如下圖,需先通過預查後,才可申請新登記,登記審查通過後,英文名稱就已請完成
國貿局 11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