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所得稅, 稅務法規

公司車吞紅單 不能列公司帳上損失

公司車吞紅單 不能列損失

台南市李小姐問:公司的車子被警察開紅單,是否可以列為公司的費用?

南區國稅局台南分局答覆:營利事業支付罰鍰,不屬於營利事業之必要費用,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營利事業在辦理年度結算申報時,應自行依法調整減除。若各項罰鍰得列為費用或損失,即代表罰鍰還可以抵免稅捐,喪失罰鍰應有的法律效果,故所得稅法規定,各項罰鍰不得列為營利事業費用或損失。

【2013/08/28 經濟日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