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車吞紅單 不能列公司帳上損失 分類: 營利事業所得稅, 稅務法規 | 28 8 月, 2013 at 9:54 上午 公司車吞紅單 不能列損失 台南市李小姐問:公司的車子被警察開紅單,是否可以列為公司的費用? 南區國稅局台南分局答覆:營利事業支付罰鍰,不屬於營利事業之必要費用,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營利事業在辦理年度結算申報時,應自行依法調整減除。若各項罰鍰得列為費用或損失,即代表罰鍰還可以抵免稅捐,喪失罰鍰應有的法律效果,故所得稅法規定,各項罰鍰不得列為營利事業費用或損失。 【2013/08/28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您也不能錯過以下文章: 收到繳款書時,應儘速繳納,以免被強制執行 高級職員 月薪列報上限8.2萬 自102年1月1日起,營利事業招待經銷商及客戶國內外旅遊費用,應按「其他費用」列支 營業人將商品暫借交付銷售商展售者原則上仍應於發貨時開立發票 公司自動補報漏稅額,應注意適用盈虧互抵之規定 稅務問答╱外銷違約賠償金 公司可列報損失 營利事業為推展業務,多樣化之促銷活動所支付費用,係屬「交際費」或「廣告費」性質之區分 列報佣金支出 留意二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