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報交際費 需合法憑證
潭子區某公司會計林小姐問:公司列報交際費相關規定為何?
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答覆:營利事業列支交際費,應依規定取據合法憑證,且須證明與業務有關,全年支付總額不得超過規定之限額,始可依所得稅法規定列為營業費用,倘屬私人家庭或民生消費性質之支出,則不得列報為營利事業之費用。該分局日前查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發現有營利事業申報交際費的內容為服飾、美容瘦身、金飾、名貴手錶、禮券、化妝品及SPA券等品項,且每隔1到2個月,即列報上述私人民生消費或家庭用品支出,公司卻無法合理說明並提示與業務有關之證明文件,皆遭剔除補稅。
【2013/01/25 經濟日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