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後「執行業務所得及私人辦理補習班等其他所得書面審核作業要點」自查核104年度執行業務所得及其他所得案件起適用
佳里區王先生來電詢問:執行業務所得及私人辦理補習班等其他所得書面審核作業要點是否有修正?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佳里稽徵所表示:104年5月1日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已修訂作業要點,取消申報及核定收入在300萬元以下之案件,執行業務者申報或自行調整之純益率達各業別純益率標準1/2以上者、及其他所得者申報或自行調整後所得額占業務收入之比率在10%以上者之規定。
該修正後之要點自查核104年度執行業務所得及其他所得案件起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