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有哪些人會收到影響? 分類: 二代健保, 稅務法規 | 5 7 月, 2012 at 5:55 下午 補充保險費計收範圍-保險對象 保險對象計收補充保險費之範圍(§31) 獎金:全年累計逾當月投保金額4倍之部分 兼職薪資: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的薪資所得 執行業務收入: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2類所稱執行業務者之業務或演技收入 股利所得:以股利總額為費基 利息所得: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4類所稱之利息 租金收入:保險對象將財產出租給非自然人之租金 您也不能錯過以下文章: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Q & A 健保補充費計算變更 惹爭議 年終提前/獎金換名目 仍要課補充保費 補充保費 企業、個人皆須負擔 遲繳、未繳 最高罰補充保費3倍罰金/補充保費元月上路 六項所得就源扣繳 避健保補充保費提前領年終 所得稅率若增加 恐不划算 房客代繳補充保費 視為房東收入 補充健保費 可全額列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