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綜所稅, 喪葬補助, 稅務法規, 退休金, 遺產及贈與稅

喪葬補助、退休金要繳遺產稅 慰勞金繳個人綜所稅

喪葬補助、退休金 要繳遺產稅 慰勞金繳個人綜所稅

●沈太太問:我先生上個月工作時不幸意外身亡,他就職的公司發放慰勞金及喪葬費用給家屬,我也可以請領先生因勞退新制所提繳的退休金。請問,慰勞金及退休金是否需申報為我先夫的遺產報稅?

依財政部遺贈稅相關解釋函令規定,企業給付因死亡而退職員工之慰勞金,係屬死亡員工遺族所得,非為遺產及贈與稅法所稱「被繼承人死亡時遺有之財產」,不必計入死亡員工的遺產總額中課稅。

不過,其遺族取得的慰勞金收入,應併入其遺族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申報納稅;至於公司給付予死亡員工的喪葬費用,也需併入死亡員工的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的退休金,係屬歷年來雇主為勞工提繳和勞工本身自薪資中提繳的金額及孳息,係屬勞工所有。

因此,勞工死亡時尚未請領,而由其遺屬請領之退休金,應屬該勞工個人所有,係為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條所稱「死亡時遺有之財產」,需併入該勞工的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以沈太太的例子而言,沈太太於申報先生的遺產稅的時候,應將喪葬費用補助及退休金款項,併入沈先生的遺產中申報並計算繳納遺產稅。

至於,沈太太自先生公司所取得的慰勞金,則無需計入先生的遺產,但沈太太應將慰勞金依規定計算並列入個人綜合所得中申報。

【2012/12/18 聯合報 記者林政忠整理】@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