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母公司Google通知YouTuber今年5月31日前主動申報稅務,
有申報者,只扣「美國來源所得」課稅,但台灣因與美國沒簽租稅協議,美國所得要扣30%
若不申報,則全球的「總收益」要預扣24%稅。 故建議Youtuber網紅在2021年5月31前,須提交稅務身分資料。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今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質詢提出,台灣網紅為向美國繳稅議題。
財政部長蘇建榮回應,Youtube分潤是網路交易,美國來源所得、美國會課稅;台灣網紅的國內所得部分,國稅局也會查,要誠實申報。至於租稅協議,因美國新政府才上任不久,政府會持續努力。
網紅「星光奈奈」日前在臉書PO文:「美國要向全世界YouTuber收稅了,台灣要繳30%,而中國跟美國關係不錯,不用繳或低於10%;對努力經營美國市場的台灣YouTuber,獲利台灣政府要抽一手,美國又要抽一手,不是說這時候是台美關係最好的時刻嗎?進口豬肉牛肉都吃了,何時會有台美貿易或租稅協定? 」
舉例來說,若YouTuber在平台賺得100元,其中10元來自美國,另外90元來自台灣
- 如果有申報,並表明是台灣居民,沒有美國公民身分,就只會扣美國收入10元的30%,即3元
- 如果不申報,那就是扣全球收入100元的24%,即24元的懲罰性稅負。
財政部官員說,依稅法規定,海外所得屬「最低稅負制」,年度海外所得超過100萬元需要申報最低稅負,稅率20%;如果網紅有申報最低稅負,被美方預扣的稅款,可於國內扣抵,不會台美雙重課稅、被扒兩層皮。
不過網紅在意的是,美國依網紅國籍(稅務身分)課不同稅。從美國觀眾賺取的收益,將預扣稅率介於0%~30%,不巧台灣是最高的30%,因台美雙方沒有簽署租稅協定。
補充文章: 網紅收入如何課稅懶人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