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社團經營團購-要繳營業稅
近年來網路銷售管道愈來愈多元,除了傳統的網拍平台之外,台北國稅局指出,個人即便是透過Facebook社團、LINE群組等封閉式社群,經營團購或銷售行為,仍受營業稅法的規範,如果單月銷售貨物達8萬元,或銷售勞務達4萬元以上,就要依法設立稅籍,否則國稅局將祭出相應罰則。
近年來網路銷售管道愈來愈多元,除了傳統的網拍平台之外,台北國稅局指出,個人即便是透過Facebook社團、LINE群組等封閉式社群,經營團購或銷售行為,仍受營業稅法的規範,如果單月銷售貨物達8萬元,或銷售勞務達4萬元以上,就要依法設立稅籍,否則國稅局將祭出相應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