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股東放棄新股認購權,但直接或間接掌控董事會洽定其二親等以內親屬認購時,應申報贈與稅

原股東放棄新股認購權,但直接或間接掌控董事會洽定其二親等以內親屬認購時,應申報贈與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未上市、上櫃且非興櫃公司辦理現金增資時,如原股東放棄認購新股,但直接及間接掌控公司董事會洽定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認購時,應辦理贈與稅申報。 該局說明,依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