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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售買賣方漏發票當心罰很大 交易兩方都要罰

到一家做網路銷售的公司,有一批貨賣出650多萬元,沒有開立發票。再查,這批貨進貨時也沒有向對方要發票。買、賣都漏發票,行為罰加上漏稅罰一共57.5萬多元,加上補繳的營業稅本稅,合計90萬多元。營業稅的補稅、罰款就要了銷售額的一成多。
對納稅人來說是「一筆」買賣,但對國稅局來說,買、賣是「兩個」分別看待的行為,所以要分別處罰。

漏開發票被抓到 恐喪失原有節稅權益

漏開發票被抓到 恐喪失原有節稅權益 營業稅依據營業額課徵,若有公司本業必要的進項支出,可以扣抵當期銷項營業額,然而台北國稅局今(29)日提醒,若是漏開統一發票被抓到,恐怕會連帶影響本身節稅權益。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近來有個建設公司漏開一張面額200萬房屋款發票,漏...

公司帳戶、個人帳戶分不清 恐構成洗錢罪

公司帳戶、個人帳戶分不清 恐構成洗錢罪 財政部提醒,洗錢防制法新制去年6月底上路後,公司帳戶與個人帳戶分不清,不但恐遭補稅處罰,還可能構成洗錢罪。南區國稅局進一步表示,洗錢防制法新制施行後,營利事業利用負責人或周遭親友名義開立銀行帳戶,並操控帳戶間資金調度,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