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Archives: 房地合一稅
房地合一1.0與2.0的比較分析
,以及防止逃避稅漏洞等,同時新增規定,包括預售屋與股權交易,藉以防堵假借公司股權移轉之名,行房地交易之實的避稅行為。為了避免無辜之人受到高稅賦的傷害,並設有多項例外條款,可以不須配合新制實行。另外,房地合一2.0對後市的影響包括對國家稅賦收入、對房市變動,以及忽視業者觀點的影響,若政府對長期囤地問題無法提出有效對策,則房價仍是易漲難跌的走勢。在房市多頭而政府緊盯房市政策的推動與執行之際,購屋人或投資者都必須注意政府的房市政策是不可忽視的重要因素。
房地合一新制下,營利事業及個人直接、間接持股計算方式
房地合一新制下,直接、間接持股計算方式
直接或間接持有股份或出資額過半數之國內外營利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而該營利事業股權或出資額價值50%以上由境內房地構成,也屬房地合一新制課稅範圍。
出售因受贈取得之房地要申報房地合一稅,及個人房地合一所得稅常見錯誤態樣
出售因受贈取得之房地要申報房地合一稅,及個人房地合一所得稅常見錯誤態樣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近來常發現民眾出售受贈所取得之房地,卻未申報房地合一稅而遭處罰之案件,特別提醒民眾注意,交易因受贈取得之房地,如該房地符合房地合一稅課稅範圍,即使受贈當時已申報贈與稅,仍應在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30日內申報房地合一稅,以免受罰。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特別整理下列常見錯誤態樣,提醒民眾注意
獨資、合夥資本主,其房地所得,改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依個人房地合一稅2.0規定申報及課徵所得稅,不計入獨資、合夥組織營利事業之所得額
房地合一2.0版7月上路,為打擊炒房,政府大範圍圈住投資客也加重課稅,盤點財政部共祭出四大變革,包括短期套利者課稅加嚴、法人比照個人課稅、強化反避稅機制,並將預售屋、特定股權交易納入適用;另為配合房地合一稅2.0上路,於同年6月30日修正發布「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以利徵納雙方遵循。
其中,預售屋所得現行是併入隔年5月綜所稅報繳,稅率5%至40%。
2.0版將比照房地,於交易日次日起算30日內申報繳納,且出售有獲利幾乎就得課35%、45%重稅;財政部目前規劃以「契約日」判定預售屋交易日,若買賣合約在7月1日後才簽定則適用2.0版。
房地合一制列報成本 兩地雷
適用房地合一制的不動產交易,在計算「取得成本」時要留意,實務查核過程中發現兩種常見錯誤,第一是按買入時契約上總價計算,第二種是按買入時的實價登錄資料來列報,稅局提醒,若與實際交易買入價格有落差,導致未按實際價款列報成本,恐會衍生補稅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