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故意漏開發票之稅捐稽徵法44條罰則,自20211220起減輕

營利事業漏開發票或未保存憑證若非屬故意,罰則將能減輕。 財政部表示,原本這類違章情形一律罰5%,但配合《稅捐稽徵法》修法,財政部近日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若非故意為之,可按照查獲次數給予2%、2.5%、3%不等的處罰。 稅捐稽徵法修法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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