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以公共設施保留地抵繳遺產稅,報您知!

如何以公共設施保留地抵繳遺產稅,報您知!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遺產稅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且繳納現金確實有困難,納稅人可以在繳納期限內,就現金不足繳納部分,申請以遺產中的公共設施保留地﹙以下簡稱公設地﹚抵繳遺產稅款。抵繳土地的價值,以申請日公告土地現值為準。該...

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現金,申請實物抵繳遺產稅時應扣除

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現金,應列為申請實物抵繳審酌是否有繳納現金困難之參考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遺產稅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且繳納現金確有困難,納稅人得於繳稅期限內,就現金不足繳納部分,申請以實物(如土地或股票等)來抵繳遺產稅款。該局說明,所稱「繳納現金確有...

稅務問答-遺產及贈與稅法

信託公設保留地 不適用免遺產稅中壢市葛小姐問:信託財產為公共設施保留地,受益人於信託關係存續中死亡,是否可免徵遺產稅?北區國稅局中壢稽徵所答覆:信託財產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享有全部信託利益的受益人在信託關係存續中死亡,其享有信託利益的權利未領受部分,屬權利價值,而...

付不出遺產稅 可實物抵繳

付不出遺產稅 可實物抵繳台北國稅局副局長王玠琛表示,遺產稅的納稅義務人,如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繳納現金有困難,可申請以繼承實物如土地、股票等抵繳,後續如有退稅也可以抵繳實物優先退還;但如先前繳納稅額,包含納稅義務人自己的現金財產,如需退還時,將列為第一優先。...

繼承人中雖有部分人不同意以土地抵繳遺產稅,但同意抵繳之繼承人如果符合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仍可抵繳

繼承人中雖有部分人不同意以土地抵繳遺產稅,但同意抵繳之繼承人如果符合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國稅局仍可受理抵繳臺南市吳先生問:父親過世後,因為沒有現金可以繳納鉅額遺產稅,規畫以遺產中之土地抵繳遺產稅,但因兄弟中有1人對遺產分配有意見,拒絕配合辦理,以致無法出具全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