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子女「付清」卡費 竟然要補贈與稅!國稅局:若超過當年度贈與免稅額,仍需申報贈與稅
民眾以自己的銀行帳戶代扣繳子女的信用卡費,但代繳卡費竟然超過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元門檻,遭國稅局查獲未申報贈與稅,因此需罰補繳稅款。
依遺產及贈與法第5條第1項規定,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免除或承擔債務,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父母代子女繳納信用卡費,實質上與贈與現金或存款無異,應於當年度贈與總額超過免稅額時申報贈與稅。
民眾以自己的銀行帳戶代扣繳子女的信用卡費,但代繳卡費竟然超過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元門檻,遭國稅局查獲未申報贈與稅,因此需罰補繳稅款。
依遺產及贈與法第5條第1項規定,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免除或承擔債務,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父母代子女繳納信用卡費,實質上與贈與現金或存款無異,應於當年度贈與總額超過免稅額時申報贈與稅。
自112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漲為26,400元,時薪調漲為 176 元 另勞保費率也調整至12%、經濟部112年基本工資補貼方案、基本生活費調高至19.6萬
財政部指出,若贈與人將證券送給受贈人,最常見的證券類型為上市櫃、興櫃、非上市櫃等,其中上市櫃證券價格依「當日收盤價」,興櫃證券為「當日加權平均成交價」,非上市櫃股票則按照公司資產淨值估價。
另外,如果是贈與公司的私募股票,可再區分為上市櫃、興櫃。其中,上市櫃私募股票價值是以贈與日或前一個月的「平均收盤價」擇低估算,興櫃私募股票價值則按照贈與日或前一個月的「加權平均成交價」擇低計算。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保險具風險分攤及理財功能,但該局提醒民眾,有關人壽保險之保單要保人如非被保險人,當要保人死亡,其投保的保單價值仍須列入遺產課稅。
該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款規定:「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屬不計入遺產總額的項目,指的是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為同一人,且投保動機無涉及規避遺產稅情事者,始可適用。
倘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人時,被保險人對於要保人具有保險利益,係由要保人支付保險費,當要保人死亡時,並不涉及保險金額給付,故不適用不計入遺產總額之規定,但其投保的保單是具有價值的財產,為被繼承人的遺產,應依規定列入遺產課稅。
2022年5月報稅季,110年稅制有四大變化、三大亮點,四大稅制變化包括基本生活費提高、稅務紓困優惠等有望減輕個人與企業負擔,另未上市櫃股票之證交所得要計最低稅負、房地合一2.0新制規定。
公告111年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遺產稅、贈與稅之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之金額
石先生(化名)重病,擔心過世後沒人繳保費,保單失效,找來保險業務員變更要保人。北區國稅局在審核石先生遺產稅案時,順帶查到石太太跟著先生也同時變更保單要保人,石太太一次變更六張保單,保單價值達1,800萬元,核課石太太贈與稅額158萬元,並處一倍罰款158萬元。
變更保單受益人 這類型贈與很難打贏
石太太申請復查,復查確定後未再尋求行政救濟。北區國稅局官員說,變更保單要保人被課贈與稅的案件仍然時有遇到,但是打訴願的案子已經非常少,因為打不贏,近十年這類打訴願的案件都被駁回。
小撇步:逐年變更要保人卡安心
變更要保人要「耐煩」,北區國稅局官員說,採逐年變更,每一年享受220萬贈與免稅額,節省贈與稅。以石太太的情況來說,可以和石先生在同一年變更要保人,但不要在同一年把六張變更完,慢慢分年辦理,多享受數年的免稅額,少繳贈與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