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所得稅
營所稅免暫繳申報 6樣態,及出售新制房地合一稅須納入暫繳
符合6種情形的營利事業,可免辦暫繳,無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核定的小規模營利事業、免徵營所稅者、2023年營利事業結算申報無應納稅額或2024年度新開業者、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情事當期決算申報者
113年5月 稅務快訊-營所稅及綜所稅申報
112年營所稅修正,書審行業代號刪除不動產租賃業,查核準則修正,及營所稅CFC首次申報的申報書解析。
112年度綜所稅,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及個人CFC首次須申報特別注意!
公司資金貸予他人/無償出借款項 ,應設算計息課稅(113年5月更新)
營所稅系列-10:如何因應112年度營利事業擴大書審、所得額暨同業利潤標準行業代號修正?
「112年度營利事業各業所得額暨同業利潤標準」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下稱擴審要點),基於個人與營利事業之租賃所得稅負衡平,修正排除6811-12不動產租賃(含6811-13轉租賃)業適用,並提高該業別所得額標準及同業利潤標準,以減少利用轉換納稅者身分規避稅負誘因。
修正「0862-99其他磨粉製品製造」等19個行業適用所得額暨同業利潤標準之毛利率、費用率及淨利率。
112年營所稅申報及查核準則修正重點、CFC申報如何填寫
112年營所稅 申報及修正重點 一、CFC正式上路,務必留意投資收益計算填報並備妥準備文件 二、112年度營利事業各業所得額暨同業利潤標準修正重點說明 三、113年報稅適用之伙食費調高為3,000元及損失限額調整 四、營利事業所得最低基本負稅免稅額調高為60萬元 五、盈虧互抵適用要件
地震災損可減稅!財政部9大稅目減稅之總表 看申請項目
個人/營利事業之建築物、商品等如有損害,財政部提供9大稅目之減免規定「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一覽表」及申報流程,提醒納稅人,可多加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稅捐減免。
營所稅系列-9:營利事業可於113年2月1日至2月29日向所在地國稅局申請資產重估價
財政部說明,依所得稅法第61條規定,營利事業之固定資產、遞耗資產及無形資產遇有物價上漲達25%時,得實施資產重估價。
申請期間為今年2月1日至2月29日。
營利事業因被投資事業清算之投資損失應以實際投資成本計算
營利事業投資其他事業,如因被投事業經營不善進行清算,所產生之投資損失可列報為營利事業所得額減除項目,惟須注意應以實際投資成本計算。
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9條規定,投資損失應以實現者為限
年度取得股利之營業人,應加入最後一期免稅銷售額申報
兼營投資業務之營業人於年度中所收之股利收入,為簡化報繳手續,得暫免列入當期營業稅之免稅銷售額申報,俟年度結束,將全年度之股利收入,彙總併入當年度最後一期營業稅之免稅銷售額申報計算應納或溢付稅額,並依「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之規定,按當年度不得扣抵比例計算調整稅額,併同繳納或申報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