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報營所稅注意地雷:以免被罰-營所稅結算申報常見之申報錯誤或疏失型態總整理(111年5月更新)
營利事業常見申報錯誤或疏失態樣說明如下:
營利事業常見申報錯誤或疏失態樣說明如下:
藉擴大書審規避、逃漏稅常見有三大面向、五大樣態。
1.分散所得,成立多家公司。
2.直接短報收入,以符合3000萬以下標準。
2022綜所稅報稅四新制,110年度家人愈多愈省稅。
1.基本生活費,每人每年從18.2萬元提高到19.2萬元。
2.手機報稅2.0,二、手機報稅2.0 三大便民亮點,110年綜所稅用手機、網路申報,可於111/07/29前退稅。
3. 個人於110年買賣未上市櫃股票 要算最低稅負。
4.房地合一2.0,110/7/1以後,預售屋交易納入課稅範圍,需於簽訂買賣契約後30日內,自行申報,不列在綜所稅報稅範圍內。
財政部今(20)日發布「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下稱擴大書審要點),本次修正重點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國內營利事業營運,營利事業110年度營業收入淨額較109年度或108年度任一年度減少達30%者,其適用之純益率得按110年度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之80%計算。
營利事業所得稅的三種申報方式各有何優缺點:
1.書審:收入須小於3000萬、查帳比例低、收入越高則繳越多。
2.查帳:核實課稅,虧損不必繳稅、但帳證必須齊全。
3.簽證:先虧後盈者,可實質降低繳稅金額。須另支出會計師簽證費。
108年今年營所稅申報期限因疫情延長至6月30日,企業有較多時間可更正申報。但官員提醒,企業往年最常犯十大錯誤,像是未加計漏開發票的銷售額、借貸給他人未設算利息收入等,今年企業應慎重檢查,以免被國稅局開稅單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