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暫時停業,仍應依規定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又到5月報稅季,提醒營利事業若暫停營業仍應依規定向稽徵機關辦理所得稅申報,否則經稽徵機關核定有應納稅額者,將會被加徵滯報金或怠報金
該局說明,營利事業經核准暫停營業,依所得稅法第71條及財政部68年11月22日台財稅第38268號函規定仍應依法辦理結算申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又到5月報稅季,提醒營利事業若暫停營業仍應依規定向稽徵機關辦理所得稅申報,否則經稽徵機關核定有應納稅額者,將會被加徵滯報金或怠報金
該局說明,營利事業經核准暫停營業,依所得稅法第71條及財政部68年11月22日台財稅第38268號函規定仍應依法辦理結算申報。
營利事業當年度之盈餘未作分配者,應就該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其中減除「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次ㄧ年度虧損」應以當年度之未分配盈餘減至0元為限。
營利事業常見申報錯誤或疏失態樣說明如下:
藉擴大書審規避、逃漏稅常見有三大面向、五大樣態。
1.分散所得,成立多家公司。
2.直接短報收入,以符合3000萬以下標準。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財政部今(27)日決定110年度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由原本111年5月1日至5月31日,展延為5月1日至6月30日。
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種點,
1.受疫情影響,自政府取得之補助款免納所得稅。
2.給付員工防疫隔離假之薪資費用加倍減除。
3.擴大書審案件,若營收減少30%以上,則純利率可以打8折。
4.稅款可申請延期或是分期繳納。
2022綜所稅報稅四新制,110年度家人愈多愈省稅。
1.基本生活費,每人每年從18.2萬元提高到19.2萬元。
2.手機報稅2.0,二、手機報稅2.0 三大便民亮點,110年綜所稅用手機、網路申報,可於111/07/29前退稅。
3. 個人於110年買賣未上市櫃股票 要算最低稅負。
4.房地合一2.0,110/7/1以後,預售屋交易納入課稅範圍,需於簽訂買賣契約後30日內,自行申報,不列在綜所稅報稅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