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因天然災害受有損失可申請災害損失證明列為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之列舉扣除額

民眾因天然災害受有損失可申請災害損失證明列為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之列舉扣除額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臺灣屬於海島型國家,近年來地震、颱風、水災不時會發生,提醒民眾於災害發生時,可在30日內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災害損失證明,以利辦理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作為列...

執行業務者之災害損失可否當作執行業務所得減項?

執行業務者之災害損失可否當作執行業務所得減項?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執行業務及補習班、幼兒園、養護療養院所等業者,其所有供業務使用之藥品、材料及設備,遭受地震、風災、水災、火災、旱災等不可抗力之災害損失,經依規定報請稽徵機關勘查認定,除受有保險賠償或救濟金部分外,...

民眾因颱風所受損失,應如何申請災害損失證明?

民眾因颱風所受損失應如何申請災害損失證明?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近來因颱風侵襲,造成各地嚴重災情,民眾在忙於收拾之際,請記得依限申請災害損失證明,以便於明年5月辦理101年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舉扣除。該局說明,為維護民眾權益,特別針對綜合所得稅申報列舉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