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4 月 30日 個人綜所稅, 執行業務所得, 稅務法規, 表演人 林志玲條款 追稅有所本 藝人、名嘴節稅手法 2013-04-29 By 萬集會計師事務所 林志玲條款 追稅有所本 藝人、名嘴節稅手法 知名藝人、名嘴收入高,幾乎每年都被國稅局列為查稅對象,被要求補稅的案例也時有所聞,最常見的就是「薪資所得」與「執行業務所得」的爭議,包括天后張惠妹、名模林志玲、主持人蔡康永等,都曾因此被要求補稅。 開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