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報稅季即將開跑,需留意今年申報111年度所得稅的六點提醒,分別為「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與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調高」、「基本生活費調高至19.6萬元,相較110年每人調升4000元」、「退職所得免稅額調高」、「公益出租人的111年租金全年免稅額為18萬元」、「未上市櫃股票自110年開始課徵最低稅負,如果110年處分未上市櫃股票產生損失,且同年無其他同類別有價證券交易所得可供扣除,該處分損失,可於111年開始至113年間產生同類別有價證券交易所得中扣除」。
目錄
(一)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與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調高
因為免稅額、標準扣除額等整體有調高,即免稅額調升4000元,再加上標準扣除額調升8000元。
- 若夫妻兩人是雙薪上班族,再加上薪資特別扣除額,各自最多可以再從20萬元調整扣除額至20.7萬元,這部分可再增加扣除額1.4萬元,即7000元乘以2人。
另外,若適用最低稅率5%計算,與去年相比,雙薪頂客族家庭總計至少可省稅1500元。
- 年薪42.3萬元以下的單身上班族都不用繳稅。單身上班族年薪若低於42.3萬元,單憑今年更新的免稅額9.2萬元+標準扣除額12.4萬元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7萬元,若無其他收入的影響則無須繳稅,但他提醒如要退稅,還是需要進行申報。
- 最後,年薪介於42.3萬元至98.3萬元間的單身上班族稅率為5%。若單身上班族年薪介於42.3萬元至98.3萬元間,依免稅額9.2萬元、標準扣除額12.4萬元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7萬元,再加隨之放寬的課稅級距,可適用最低的5%稅率。
(二)基本生活費調高至19.6萬元,相較110年每人調升4000元,四口之家至少多省稅800元
111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為19.6萬元,較110年度19.2萬元增加4千元。
假設有一家確定可適用基本生活費差額四口家庭,如適用5%稅率,4人共可多省稅800元。
提醒,基本生活費是以申報戶人數計算,須與基本生活費比較公式進行比較,其差額可被額外扣除。同一申報戶人數越多,越有機會享受到基本生活費節稅優惠。
(三)退職所得免稅額調高
一次領取者18.8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分期領取者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81.4萬元後餘額為所得額領取退職所得者,選擇在111年一次領取者,比起110年一次領取者,免稅額度、半數應計入部分及全額應計入所得標準也有變動。
- 去年一次領取總額,在「18萬8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為0;
- 超過「18萬8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金額,未達「37萬7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金額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額;
- 超過「37萬7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金額部分,全數為所得額。
項目 | 2021年度 | 2022年度(112年報稅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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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領取 第一段 | 18萬元*服務年資,全數免稅 | 18.8萬元*服務年資,全數免稅 |
一次領取 第二段 | 超過18萬元*服務年資部分,全數免稅 未達36.2萬元*服務年資,此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 | 超過18.8萬元*服務年資部分,全數免稅 未達37.7萬元服務年資,此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 |
一次領取 第三段 | 超過36.2萬元*服務年資,全數列為所得 | 超過37.7萬元*服務年資,全數列為所得 |
分次領取 | 超過78.1萬元應列為所得 | 超81.4萬元應列為所得 |
(四)透過外交部專戶對烏克蘭捐贈,可以申報列舉扣除無上限
為協助烏克蘭難民,外交部透過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成立賑濟烏克蘭專戶。
個人或營利事業透過此賑濟專戶所為捐款,並取得賑災基金會所開立已載明「賑濟烏克蘭」事由收據,可認定為對外交部捐贈,得全額列報捐贈列舉扣除額或費用,無扣除限額規範。
(五)公益出租人的111年租金全年免稅額為18萬元
符合政府相關規定的公益出租人,自110年6月起每屋每月租金收入綜合所得稅免稅額度由1萬元調高為1.5萬元,只需就每月超過免稅額度部分,以年度總和數申報綜合所得稅租金收入。換句話說,若以每月1.5萬元免稅額乘以12個月換算,相當於公益出租人在112年5月申報111年全年度所得時可享18萬元免稅額。
(六)未上市櫃股票自110年開始課徵最低稅負,如果110年處分未上市櫃股票產生損失,且同年無其他同類別有價證券交易所得可供扣除,該處分損失,可於111年開始至113年間產生同類別有價證券交易所得中扣除
個人若出售未上市、未上櫃及非屬興櫃公司發行或私募股票等有價證券交易所得,自110年1月1日起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課稅。
相關交易若於110年度發生交易損失,其損失僅能自相同類別有價證券交易所得扣除。
若同年無其他同類別有價證券交易所得可供扣除,或當年度損失超過當年度所得而導致損失尚未扣除完畢者,該處分損失可遞延至111年度至113年度間產生同類別有價證券交易所得中繼續扣除。
綜所稅、營所稅申報不延期,可申請分期繳稅,至112年5月31日止
財政部官員表示,今年疫情趨緩,沒有人潮分流的問題,目前財部評估結果是報稅期限不延期。官員解釋,「所得稅法」明定綜所稅、營所稅辦理結算申報期間為每年5月1日至31日。過去3年基於疫情嚴峻,而援引「稅捐稽徵法」第10條規定,以天災、事變為由公告全面延長所得稅申報期間。
財政部官員提醒,若民眾真的有經濟上困難,依據紓困振興條例提供延分期繳稅措施,有經濟壓力的納稅人可多加利用。官員說,紓困振興條例施行至今年6月30日,財政部提供最長延期一年、分期三年的紓困措施,供財務上有困難的納稅人緩解經濟壓力,財政部也會在4月20日的記者會上宣導報稅的相關管道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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