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 網路交易大查稅
智慧型手機普及,電子商務快速發展,愈來愈多人利用網路販賣商品或勞務。國稅局表示,今年四月一日起,將展開網路交易大查稅,全面查核網路交易營業人否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以及是否有短、漏報營業稅。
近年網路交易盛行,國內業者交易型態多元,行動裝置和支付系統越趨普遍,消費者透過網路購物已成風氣,個人或營業人大量從國外進口貨物,透過「Facebook」、「LINE」、「App」應用程式、各大網路交易平台等銷售貨物或勞務或透過「日租網」或「網路訂房平台」銷售住宿勞務。
台北國稅局局長許慈美表示,網路查稅連續兩年被列為重點查稅項目,「去年查稅成績很不錯」,今年仍將以追緝網路漏稅做為重要的評比項目。
國稅局表示,今年度將加強查核網路交易個人或營業人是否涉嫌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逃漏營業稅,及營業人假借個人名義銷售貨物或勞務以規避查核等情事。
官員解釋,有些企業透過網路拓展業務,卻用個人名義開店,想規避稅負,今年將列入國稅局加強「關注」的重點。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其實很好查」官員表示,網路交易通常都會使用信用卡,還會透過相關物流系統,國稅局都有專門小組,持續蒐集金流、物流及資訊流等相關資料,並運用各種查緝方式及跨機關協調與合作,加強查核網路交易逃漏稅,維護租稅公平。
國稅局表示,四月一日起將開始全面查核,即日起到三月底止為輔導期,經營網路交易營業人或個人,只要在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儘速補報補繳,就可免除受罰。
國稅局補充,網路賣家在拍賣或購物平台販賣商品,或是透過臉書、LINE等社群網路或通訊軟體揪團販售商品,每月銷售額達到八萬元、銷售勞務達四萬元的門檻,就必須辦理營業登記,並按查定課徵營業稅率百分之一繳納營業稅;若每月銷售額超過廿萬元,應開立統一發票,並繳納百分之五的營業稅。
2017-02-16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