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支出,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亦不得列為公司之營業費用 Posted in: 不得扣抵進項, 營業稅 | 13 6 月, 2017 at 2:09 上午 , by Cindy No comments 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支出,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亦不得列為公司之營業費用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