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所稅系列-16:營利事業列報盈虧互抵 有四大要件(114年4月更新)
稅務簽證適用盈虧互抵的四大要件包括:
1、「公司組織」
2、「會計帳冊簿據完備」
3、「虧損及申報年度均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4、「如期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可就經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內各期虧損,自本年純益額中扣除後,再行核課營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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