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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欠稅大戶 比證所稅重要

追欠稅大戶 比證所稅重要

【經濟日報╱記者吳泓勳/台北報導】

2012.06.12 12:34 pm

今年3月5日,台灣出現首次欠稅大赦,赦免金額4.4億元,個人欠稅金額較少,但106年即將出現第二次大赦,金額飆高到760.7億元,不乏許多積欠幾十億的「欠稅大戶」。而財政部只剩5年追討期。

五區國稅局去年7月公布欠稅大戶名單,許多商場知名人士榜上有名。例如鴻禧企業集團董事長張秀政,就積欠新台幣8,100多萬元稅款;前亞力山大集團負責人唐雅君,欠稅金額更高達1.2億元。

此外,禾豐集團的張朝翔、張朝喨兄弟;力霸集團的王令一等統統進榜。

黃任中家族以合計欠稅超過45億元,排名榜首。

96年3月5日稅捐稽徵法第23條修正後,政府追欠稅不再無期限,稅法訂有最長15年追稅期。

今年3月第一波欠稅大赦生效後,共有2,692欠稅人與企業,不必再為欠稅負責,共4.4億元欠稅款一筆勾銷,但這波到期停止追討的欠稅,全都是小額欠稅,個案金額最多不超過50萬元。

根據統計,目前全國欠稅總額約2,500億元,下一波大赦時間在106年,將有4,228人與企業,合計高達760.7億元稅款,屆時一筆勾銷。其中多數是欠稅大戶,單一個案或企業欠稅金額,就多達數十億元。

前幾年,欠稅近3.5億元的太電前董事長孫道存,高調帶著妻子奢華購物引起公憤,執行官祭出管收壓力才清償積欠稅額。

未來5年,財政部對欠稅大戶如何積極追討,相較於富人稅、證所稅這些伸張租稅公平的措施,還要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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