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業者、平台、團媽留意了,財政部近日預告兩法規修正,分別是強化資訊揭露及平台協力義務,擬於明年1月1日上路。(更新,目前延期至2023年1月以後正式上路)
兩重點:首先要求賣家須在網頁揭露統編及名稱,希望建立類似網路版「市招」,要求賣家在網頁揭露統編及名稱。並將網域、網路位址、平台會員帳號列入稅籍應登記事項;其次則要求平台須保留必要交易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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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拍賣家 須主動於網頁揭露統編、名稱 (2023.01月起)
近期網路交易蓬勃,許多民眾透過臉書Facebook、LINE通訊軟體群組等從事銷售貨物或勞務,形成新型態地下經濟,國稅局除了透過專人「埋伏」,鎖定這類團爸、團媽加強稽查外,財政部也從法制面出手,同步要求賣家及平台都要遵守。

- 賦稅署近期已預告修正「稅籍登記規則」及「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初步擬於明年3月1日新規上路。賦稅署表示,法案預告期間為60日,各界仍可表達意見。
- 根據財政部預告,這兩項修法給予緩衝期,擬於2022年3月1日上路,而在3月1日前已辦妥稅籍登記的網路銷售賣家,最慢要在3月15日前依據新規定申請變更登記。
稅籍登記規則
1.現行實務上,小商家要辦理商業登記,通常會一併填寫稅籍登記申請書,一起送到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分別轉給經濟部和國稅局,民眾不必多點奔波。由於財政部新規定涉及部分書表修正,近日會由經濟部與地方政府溝通,使未來行政作業順暢。
2.修正重點在於針對專營或兼營的網路銷售賣家,包括以網路平台、行動裝置App或其他電子方式銷售貨物或勞務者,其網域名稱、網路位址新增為稅籍登記應登記事項;若是在其它人架設的平台上架成為賣家,則賣家的會員帳號也要列登記項目。
3.稅籍登記規則新增條文要求業者,應在銷售頁面、App明顯位置清楚揭露統編、名稱。
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
修法則規定像是蝦皮、臉書等平台業者,應保留必要交易紀錄及身分識別資料。
例如在平台交易者的身分、使用者帳號、交易品名、日期、金額等,在財政部、國稅局啟動調查時,平台業者須依法提供。
據了解,預告過程有民眾擔憂揭露統編及名稱恐違反個資法規定,但財政部認為,賣家網域名稱及位址、會員帳號就有如實體營業人的營業地址,因此修正規範,希望維持稅籍資料完整,並保障消費者權益。
財政部表示,這次修法目的是希望強化賣家揭露義務,讓消費者可安心選擇合法業者、安心消費,自然而然逐漸淘汰地下經濟;其次也希望強化平台協力義務,明定保存必要交易資料,以利遵循。
經濟日報 2021.11.28/2022.05.09
給團爸團媽賣家的建議
會計師良心建議:
網路交易蓬勃發展,人人都有機會透過網路做老闆、賺第一桶金。所以國稅局也將課稅重點瞄準地下經濟、以前無法掌握的稅源,現在都修法透過強制的法令規定,要求賣家要揭露自己的營業登記情形,而且查核的力道越來越強。以前會抓大放小的去查核這些賣家、私密社團,但是現在,法令的遵循要求每個人一開在網路上做生意,不管你賣什麼,都在同一個起跑點上面開始,不再給與愛心辦稅的輔導期。衍生的稅務成本、帳務處理成本,都是各位賣家在訂價的時候,就需要考慮進去的,才不會越賣越虧、賺的錢都拿去繳罰金。
現在透過大數據查稅、電子支付資料、銀行端、信用卡端、網路平台業者提供的後台交易資料,收入多少都無法遁形,如果想要正規的經營網路事業,建議一開始,就把營業登記辦好,勿存僥倖心理,覺得都是在私密社團裡面做交易,別人不會知道我賺多少錢。
唯有一開始在開業前就合法登記、合法的申報、合理的納稅,消費者、粉絲也才會跟賣家建立信任感,品牌經營也才會走得長久,有問題請再跟會計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