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集快訊 111年2月

大家好,新年即將到來,2月新的稅務資訊要跟大家分享,111年2月會計師有7件事要提醒您:
目錄
一、受控外國公司(CFC)-反避稅制度,預計2023年元旦上路
因應全球最低稅負制,財政部研擬調高國內最低稅負制稅率可行性,以及受控外國公司(CFC)制度上路時程。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CFC制度將先行,預計2023年元旦上路。
待CFC上路,台商在低稅負國家或地區設立受控外國公司,將比照國內企業課稅,確保台灣掌握課稅權。

- 受控外國公司制度(CFC),即所得稅法第43條之3及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之1,業經行政院以111年1月14日令核定,分別自112年及112年1月1日起施行。
- CFC上路時程表,預計今年底發布CFC、2023年元旦正式施行。
- 會計師建議:
CFC上路後,未來可能會有實質課稅及重複課稅問題。境外控股公司獲配股利,僅需比照外資就源扣繳21%,房地合一所得則適用35%以上重稅,等到收入分配給個人時,因CFC上路,所以該筆股利、房地合一所得也會視為個人海外所得計入基本稅負。
至於台商將低稅率地區境外公司做為三角貿易的常見情況,原本免稅的盈餘,會因CFC穿透課稅原則,轉為個人海外所得,等於失去免稅效果,而且未來還可能被視為實質管理處所(PEM)、比照國內企業課徵營所稅20%,有重複課稅風險,若改為由境內企業或個人直接持有,則較為有利。
建議企業現在開始檢視自己的境外公司投資架構,趁台版CFC2023年上路前,先做調整,以免被納入CFC後被課稅。
以上更多詳細資訊請詳 萬集CFC文章
二、受疫情影響事業基本工資補貼111年1月17日起至111年3月31日止,開放網路申請
經濟部今天(1/14)公告受疫情影響事業基本工資補貼將自111年1月17日(一)上午8時起開放網路申請。
關於補貼資格、補貼內容與申辦流程的七大重點:
1、補貼對象為農業、服務業、受疫情連帶影響之製造業或相關事業
- 有設立稅籍者,將依據事業於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目代碼認定
- 若為無設立稅籍者,則需符合補貼要點列出等19種事業類型,並檢附立案證書或營業證照,以便經濟部與相關主管機關進行核對。
2、事業需設立勞就保投保單位, 65歲以上員工及永久居留的外籍人士,以其職業災害或勞保投保身分列入補貼計算
3、事業於110年9月及10月營收需較109年同期衰退20%以上
4、 投保薪資在25,250元,補貼企業全職員工每月1,000元/人、 投保薪資24,000元以下,部分工時員工每月560元/人
5、不可違反勞基法、哄抬物價相關規定
6、受理期間:111/1/17~111/3/31,均採線上申請
7、一次申請、連續補貼6個月,將每2個月共分為3次撥款
以上更多詳細資訊請詳 萬集工資補貼文章

三、營利事業因受疫情影響,110年度營業收入淨額較109年度或108年度任一年度減少達30%者,其適用擴大書審純益率得打8折
財政部今(20)日發布「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下稱擴大書審要點),本次修正重點為因應疫情影響國內營利事業營運,營利事業110年度營業收入淨額較109年度或108年度任一年度減少達30%者,其適用之純益率得按110年度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之80%計算。(例如營利事業適用之行業別擴大書審純益率為6%,符合條件者得按純益率4.8%計算所得)
更多詳細資訊請詳 萬集擴大書審文章

四、111年薪資所得免扣繳,起扣點調升至86,001元須扣5%稅款
接近春節,許多企業先後公布年終獎金,除了慰勞員工一年下來的辛勞,也讓員工過個好年。南區國稅局特別提醒企業,在發放年終獎金的時候,記得留意給付給個別員工的年終獎金若達到起扣點,就要扣繳5%稅款。
值得留意的是,去年110年的起扣點為84,501元,今年111年則調升至86,001元,達起扣點公司將先行代扣5%稅款,並在下月10日前繳納國庫。
更多資訊,請詳 萬集薪資扣繳文章

五、《性別工作平等法》新修正產檢假、陪產檢、陪產假規定,相關子法及解釋令亦同步,自111年01月18日正式上路
《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於111年1月12日經總統公布,行政院核定自111年1月18日施行。
一、「陪產假」修正為「陪產檢及陪產假」,請假期間並由5日增加2日,共為7日,請假單位 以「半日」或「小時」為「陪產檢及陪產假」之請假單位。
二、 受僱於僱用未滿30人雇主之受僱者 , 經與雇主協商合意,得減少工作時間1小時或調整工作時間之規定。
三、不論配偶是否就業,親職雙方可自行考量,選擇是否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或家庭照顧假。
四、雇主給付「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
- 詳細資訊請至 萬集文章

六、《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三讀修正通過:企業捐贈可抵稅150%,可望為產業注入更多活水
立法院會今(11)日三讀修正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未來營利事業透過教育部設立的專戶,捐贈教育部專案核准的重點運動業,申報所得稅時,得按全數捐贈金額的150%,減除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
(一)為引進民間資源、擴大體育投資及國際能見度,增訂《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2條
(二)促進運動業發展,並提供營利事業的捐贈誘因
- 營利事業與受贈運動業間具有關係人身分者,在1000萬元額度內,僅能按捐贈金額的100%,自捐贈企業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 專戶所收受的捐贈額,每年累積金額以30億元為限。
(三)朝野立委無歧見全案順利通過:讓產業有更多活水注
更多資訊請詳 萬集運動條例修正文章
七、房地合一新制下,營利事業及個人直接、間接持股計算方式
直接或間接持有股份或出資額過半數之國內外營利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而該營利事業股權或出資額價值50%以上由境內房地構成,也屬房地合一新制課稅範圍。
行政院核釋「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3項規定,有關營利事業、個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國內外營利事業過半數股份或出資額之認定標準
直接及間接持有的計算方式,
(一)直接持有的企業股份或資本額者,依其持有比率合併計算。
(二)透過關係企業而間接持有的企業,
- 持有關係企業股份或資本額超過50%或直接控制(或具主導力)其關係企業的人事、財務或營運政策者,以該關係企業持有企業之比率合併計算
- 未超過50%,按關係企業各層持有比率相乘積合併計算。
(三)課稅計算方式
(1)營利事業直接及間接持有之比率-情況1及情況2
- 正確:甲公司持有A公司之比率=直接持股25%+間接持股26%=51%
- 錯誤:丁公司持有B公司之比率=直接持股10%+間接持股25%*25%=16.25%
更多資訊請詳 萬集房地直接、間接持股計算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