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 稅務法規

臺北市營業人自105年10月起統一發票購票證全面換發為卡片式購票證

臺北市營業人自105年10月起統一發票購票證全面換發為卡片式購票證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配合財政部印刷廠統一發票發售設備汰舊換新,統一全國統一發票購票證格式,自105年10月起,臺北市營業人原使用存摺式統一發票購票證將全面換發卡片式購票證。

該局說明,自105年10月起至12月底止,營業人得持存摺式或卡片式購票證至該局各代售點領購統一發票,惟於該期間已向所在地稽徵機關換發卡片式購票證者,僅可持卡片式購票證至該局各代售點領購統一發票,原存摺式購票證不再沿用;並自106年1月1日起,該局不再受理持存摺式購票證營業人領購統一發票,即僅卡片式購票證方可領購統一發票。
該局進一步表示,本次換發購票證屬大規模作業,預定自105年10月4日起辦理,為避免換證期間影響營業人購買統一發票,請臺北市營業人或代理人,依各稽徵機關通知時程,持原存摺式統一發票購票證、統一發票專用章及負責人私章等,前往營業稅籍登記所在地稽徵機關換領。

該局呼籲,營業人或代理人如欲查詢更多訊息,請至「臺北國稅局網站(http:\\www.ntbt.gov.tw)/分稅導覽/營業稅/宣導資料」下瀏覽,該局亦將隨時於網站登載,請營業人及代理人自行上網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