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綜所稅, 稅務法規, 財產交易損益, 預售屋

個人出售預售屋,記得要申報個人綜所稅之財產交易所得

個人出售預售屋,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第1款規定,應申報財產交易所得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預售屋買賣是將預售屋的承購權轉賣,因該權利交易而取得之所得屬財產交易所得

該局說明,若納稅義務人出售預售屋有所獲益,應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之成本及因取得及移轉該權利而支付之費用後之餘額為財產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納稅。申報時,應檢附買賣契約書、收付款紀錄、支付費用等文件,供稽徵機關查核認定。

該局指出,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第1項第1款規定,納稅義務人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得免除同法第41條至第45條之處罰。

該局提醒,若出售預售屋有獲利而尚未申報之納稅義務人,請儘速辦理補報及補繳稅款,以免因漏未申報而遭稽徵機關查獲補稅及處罰。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預售屋買賣是將預售屋的承購權轉賣,因該權利交易而取得之所得屬財產交易所得。

該局說明,若納稅義務人出售預售屋有所獲益,應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之成本及因取得及移轉該權利而支付之費用後之餘額為財產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納稅。申報時,應檢附買賣契約書、收付款紀錄、支付費用等文件,供稽徵機關查核認定。

該局指出,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第1項第1款規定,納稅義務人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得免除同法第41條至第45條之處罰。

該局提醒,若出售預售屋有獲利而尚未申報之納稅義務人,請儘速辦理補報及補繳稅款,以免因漏未申報而遭稽徵機關查獲補稅及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