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書審制度原是為簡化稽徵作業、方便中小企業報稅的便民措施,然而卻有部分公司藉此來逃稅。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藉擴大書審規避、逃漏稅常見有三大面向、五大樣態,呼籲營利事業依規定辦理,以免挨罰。
中區國稅局表示,所謂擴大書審制度,是針對公司全年營業收入及非營業收入在3,000萬元以下者,其中不包含土地、房屋交易所得及房地合一2.0課稅範圍(房屋、預售屋、特定股權交易),可申報適用。
擴大書審雖然簡便,但國稅局常查獲藉此避稅的案例,民進黨立委江永昌日前質詢時指出,應全面檢討,莫讓缺乏法源的擴大書審制度成為逃漏稅藉口。
常見藉擴大書審逃漏稅樣態
面向 | 樣態 |
隱匿收入 | 1.透過成立多家營利事業來分散收入,以適用擴大書審 |
2.匿報收入,以符合適用標準 | |
憑證 | 3.採書審公司將取得憑證轉供關係企業列成本費用 |
4.採書審公司開立不實發票給關係企業列成本費用 | |
扣繳 | 5.未據實辦理扣繳,例如低報租金等 |
國稅局表示,藉擴大書審逃漏稅常見三大面向,包含隱匿收入、憑證、扣繳等,其中最常發現五大樣態。
首先在隱匿收入方面,常見有兩種情況。
目錄
第一種是透過成立多家營利事業,來分散收入,將營收降到3,000萬元以下,來適用擴大書審制度,規避國稅局查核;
第二種則是直接匿報收入,以符合適用3000萬以下標準。
第三種,在憑證蒐集相關違規方面,也有兩種常見樣態。將所取得的憑證轉供其他關係企業列為成本及費用、或是直接開立不實發票給關係企業。
第一方法: 是採用書面審核的企業,將所取得的憑證轉供其他關係企業列為成本及費用,幫助關係企業墊高成本費用、或是直接開立不實發票給關係企業,作為成本費用的憑證。達到規避稅捐效果。
第二方法:則是採書審的公司,直接開立不實發票給關係企業,作為成本費用的憑證。
第四種:是在扣繳方面的違規,擴大書審公司,常未據實辦理扣繳,短漏報其他支出稅源,造成短報扣繳類的費用支出。
例如只列報最低工資,或短漏報租金支出、執行業務費用等,都是常見違規。
國稅局提醒,如發現公司透過跨區設立關係企業及利用擴大書審制度分散收入,藉以規避稽查,或其他取得或開立不實發票等逃漏稅行為,國稅局都會主動或通報所轄稽徵機關加強查核。
經濟日報 2022.04.04